有人說「心理師不該是教練,該讓案主自主成長」,這不完全正確

在案主沒有學到操作心理工具之前,就該是教練,基礎的有了(不同學派要求的不同),發揮才是看個人。

【諮商擇學理論】「同調--互補-平衡」的循環三階段

 

在諮商關係的角色互動裡,我的塑造比例與先後是:

1.建立關係與同理需要「同調」
2.從「互補」面找新的契機
3.整合進去,讓案主有「新的平衡」
假如「個案概念化」後案主的狀態是「被動」、「發散」、「內向」、「壓抑」
那麼起初我會從這些點去進入,欣賞他的優勢,及同理他所遇到的困難
優勢就是他的基礎、安全感、自信,不可推翻。
其次心理師角色會轉向「主動」、「結構」、「向外觀察」、「感受」
即所謂的『互補』,往案主忽略的對立面去看。
榮格所提的概念:陰影的影響才是人們行為的關鍵(大概是這樣,原句記不起來)
所以人們不是不想改變,而是卡住的理由在陰影裡
互補階段也會是工作階段
有新的體驗就能進入整合,不同比例的調和就是一杯新的飲料
(奶茶、紅茶拿鐵(各50%)、印度奶茶(無水)、重乳拿鐵)
最後案主能「自我覺察這個改變漸進」,也就習得了此技能,可以不斷的改變調整。寫是很簡單,這樣來來回回的歷程視不同議題時間長度不一,像是換新環境就很快(改變的是表層),但是悲傷失落(改變的是核心)就很久。
因此「個案概念化」也會不斷調整
有人說「心理師不該是教練,該讓案主自主成長」,這不完全正確,在案主沒有學到操作心理工具之前,就該是教練,基礎的有了(不同學派要求的不同),發揮才是看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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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仁廷心理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