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有『愛的真諦』,社會心理學家佛洛姆提出『愛的藝術』
我舉出『愛的型態心理學』:10點觀察,從中理解「愛」在我們生活中的狀態與重要性。
一、愛要做也要說。
愛光說不練是不行的,愛要有具體行動才能讓對方知道你是認真的。
愛也要用說的,語言是人類精準描述的工具,說出來對方才知道你付出的行動及愛的人是他。
二、愛是主動付出的。
愛一個人,你的愛會滿溢,會情願主動付出。
等待被愛的人通常內在處於匱乏狀態。
三、愛是平等互饋的。
你愛他,(最終)他也會同等愛你。
如果不是,愛的關係便會逐漸消退。
四、無條件的愛。
只有父母對子女的愛是例外,那是無條件的愛,其餘關係都不可能。
五、人不能沒有愛的關係。
人無法孤獨,與重要他人的關係及互動才可以對照出自己的狀態,若無法感受或回應他人的愛,內在通常處於受傷狀態。
六、人際關係以外的愛。
大愛:對其他生命體的關懷,不求回報。
替代性的愛:轉而求其次的關係,並讓牠變得可以控制。
七、性與愛同等重要。
在愛情裡,性愛體驗是自我概念的延伸,性愛的契合具像化了兩人靈魂的接觸。
八、愛的語言與發展。
我們的社會是講「情」不講「愛」的。「愛」是清末民初翻譯家林紓從歐洲浪漫主義引進的小說中翻譯過來的,爾後 「愛」和「情」才並列專屬名詞,代表浪漫熱情,而不是儒家傳統裡「仁愛」中仁惠的意思。
然100多年了,我們還是受限於「很難說愛」的文化根基。
九、愛需要學習與練習。
愛必須同時瞭解自己需要什麼,也瞭解對方需要什麼,並取得平衡。就像學習任何一項新技能,需要持續吸收知識、實踐、覺察與反思。
十、愛可以影響他人。
當你這樣愛他,他感受足夠了,他也會這樣對待自己與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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