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需要解釋的生物。
對行為的前因後果、一件事如何發生、為什麼是我、我怎麼選擇,都需要一個解釋一個理由,支撐自己為什麼是這樣。 「解釋」後,會產生「意義」,當事人會根據意義的不同,產生不同立場與行動。「情緒」就是一項需要解釋的感受。
自信或自我認同不足的人無法自行解釋,無法定義自己想要的及負責後果,可是人還是需要一個解釋啊怎麼辦?那麼,他就會「外求」,外求是一件危險的事。
「原來如此,原來是這樣啊…」
「原來我是這樣的一個人啊…」
「我會這樣做原來是這個意思…」
「我現在知道這件事對我的意義是什麼了…」
(一)人是需要解釋的生物。
「老天啊!為什麼?」很多人常這麼說呢。
對行為的前因後果、一件事如何發生、為什麼是我、我怎麼選擇,都需要一個解釋一個理由,支撐自己為什麼是這樣。
「解釋」後,會產生「意義」,當事人會根據意義的不同,產生不同立場與行動。「情緒」就是一項需要解釋的感受,感官知覺是客觀性的(每個人都差不多,EX痛覺,只有大小之別),但這個訊息傳到個人腦裡要經過解釋,就產生不同情緒的解釋,當然也導致不同結果,例如有的人「痛=苦」,但有的人「痛=爽」。
解釋最重要的,是「對自己的認識」,解釋「我是誰」、「我是怎樣的一個人」、「我為何選擇這麼做」,當人處於混亂,無法對自己解釋時是最可怕的,很容易接受別人的明示或暗示。
(二)理論
社會建構論(Social constructionism)說,你的人生這些事怎麼解釋,是由既定的文化、社會、原生家庭所帶給你的,個人不用解釋,既定的背景會幫你對照、給予意義,例如「成家立業」、「讀書作大事」、「男兒有淚不輕彈」、「女生該留點什麼給人家打聽」。你被解釋了,就該遵循規範行事、瞭解做人的道理,「被定義」這件事雖然輕鬆,但也被限制了,萬一你不合模,就變成了「你不成功」,個人再解釋也枉然。
敘事理論(Narrative theory)說,每個人都該是自己生命的主人,可以解釋自己的故事,擺脫被定義被建構,以全新角度邁向新局。只是,多數人並不明白這件事,因為我們習慣在透明框裡太久了。我們必須多練習把詮釋權放回手上,培養自我覺察,負起自己人生的責任,養出新的故事。
(三)有主體性才能自我解釋
人要對自己進行解釋,需要一定的歷練與自信,才能不畏他人眼光,堅持作對自己有意義的事。另一種「騙子」狀態,是虛有其表的解釋,騙自己也騙別人,以為得到利益。
換句話說,自我認同夠強,有主體性(具主動積極與信念),解釋的能力就不是問題。那麼「自我認同」又怎麼來?一部份是自己經由經驗學習、發展、具體成就而來,一部份則由與重要他人的關係裡回饋自己而來,兩者共同構成。產生最初的歷練後,進入正向循環,成就、自信與修正重複累積。
自信或自我認同不足的人無法自行解釋,無法定義自己想要的及負責後果,可是人還是需要一個解釋啊怎麼辦?那麼,他就會「外求」,外求是一件危險的事。
(四)外求
「外求」意指從「自身之外」去尋求對自己的瞭解、做事的邏輯或應該怎麼辦的準則。這很危險,因為「詮釋權」與「決定權」在他人身上,可是「結果依然是當事人要負責的」。
越小的孩子越需要外求,因此負責教養的大人才被賦予「監護權」,因為責任是該大人要負。
外求的方式,從問別人意見、看新聞主導、聽信權威專家,甚至求神拜佛,總是讓未知的那一個帶領他的人生。
最危險的外求是「完全跟從另一個人」,沒有自己的判斷而完全順從,只為了留在對方身邊。當事人混亂、認知失調,不能解釋自己,於是將那一塊不能處理的投射,讓別人來帶領他或定義他(告訴他:你就是這樣啦、這麼做就對了、聽我的準沒錯、你做錯了我的才對、這個感覺不是你想的那樣我說的才對…)。跟從對方,缺點是「好的老師帶你上天堂,壞老師帶你下地獄」,而且可不是運氣問題,當人缺乏主體性時,不知為何,就有很多壞心眼覬覦利用你的人出現。
(五)小結
不合模的解釋讓當事人不舒服、難受、扭曲,然而很多人寧願選擇被定義,因為「沒有辦法解釋」則更令人痛苦,人是一個需要解釋的生物啊,不解釋都不知道怎麼生活。
這種事唯一能做的只有「練習」,並找一個好的伙伴給你回饋。其實就像玩樂高積木一樣,起初你需要說明書,按照步驟拼裝出那個範本,然後經由練習找到自信,經由關係找到支持,你逐漸不需要紙本指導,你的腦袋浮出圖案,身體就動起來了,缺的零件還可以自己創造,成為自己人生的拼裝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