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愛情,僅是一種熟悉、親近的無距離感。令人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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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在西門町逛街,好像是要去讀書的,在休息時間逛了逛附近商場。

這棟大樓是長方形,有好幾層,很像百貨公司地下美食街,我在裡面繞來繞去,都是日式超市及店家,也有賣吃到飽的日式料理。

美食街旁是復古商場,有劇組在拍戲,有很多小太保,我看見了某明星,突然瞭解了他們在拍<艋舺2>。我在旁看了一會,其他戲迷則打算趁休息空檔去要簽名,我則離開。

走出大樓,才發現這個商圈有電車線環繞,內外各一圈相反方向的電車正慢速經過,彼此叮叮作響。我淘氣地穿越其中。

(二)

在戶外時瞥見在長椅上休息的女友人。她是一個綜合形象,有許多過去曾熟悉卻又不再聯絡的那些女友人的綜合感覺,不會感覺到陌生。

「很久不見了,還好嗎。」我雖猶豫了一下,還是決定過去打招呼。

她也覺得許久未見我,接受了我坐在她旁邊。

我們沒說什麼話,幾乎沒說,過去的那些隔閡已經消失,我意識到時,我們倆幾乎是沒有縫隙地併坐。我抓著她的手腕,好像在傳達一種感覺。

不是愛情,僅是一種熟悉、親近的無距離感。令人陶醉。

突然一個瘦瘦高高的,穿白襯衫西褲如上班族的年輕男子,約莫三十歲,從椅子背後竄出,指著我們的動作大聲說:「喔!抓到了!」。我即明瞭那是她的男朋友。

我們倆嚇得跳開距離。我愣住了。

那男的相當生氣,拉了她就走,走了幾步在不遠處停下,在街上罵她。

我楞了有2分鐘才回神,想想應該做些什麼。可我心想,以前我根本懶得解釋,何況今日一別跟女友人也無再見機會,需要去說什麼嗎,不喜歡去低頭。又想這樣不行,還是應該去道歉與說明。

於是我跑去跟那男的解釋。說我們的關係不怎樣,期間來往也不頻繁,真的若怎樣是有跡可尋地,但今天真的只是巧遇,以後也不再有機會了,而且我們剛剛沒有牽手(抓手腕),這都是誤會。我低聲地請求那男的不要誤會,盡快跟她和好。

我說了幾分鐘,那男的接受了。

「等我一下。」,我轉身去跟幾步距離的她道歉,她沒說什麼。然後我識趣地目送她們離開。

這才想起我還沒用餐呢,於是又走入那大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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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仁廷心理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