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談後若覺得OK,請跟心理師敲定4~6次的療程,並遵守約定準時前來
心理師知道他有多少次數可以用,才好安排這幾次怎麼進行。若過程覺得不適也可提出,最後兩人在結束時評估是否繼續。

【心理諮商指南】對「心理諮商」的合理次數與期待

人類很能適應環境,在長期壓抑自己下,「心病」是累積來的,並轉化為各種令人摸不透的身心症狀。當我們不清楚自己怎麼了,或者清楚了「知道但做不到」,那都表示冰山下還有很多未竟之事潛藏著,需要一一解碼。
「心理諮商」即在做這類解碼之事,我們不是只看表面症狀,冰山要溶才能穿透(並非打破),都需要時間,那麼,「心理諮商」的次數(要諮商到何時?)與期待(可以改變到什麼程度)要怎麼決定呢,並無標準、明文規定,畢竟每個當事人的個人狀況、客觀環境都不相同。
底下逐步回應諮商結構的設計道理,讓想要諮商的人理解與心理預備。
 
#諮商的長短期定義
基本上,諮商定義為「一週一次,每次50分」,以此頻率來算,定義如下
「短期諮商」:持續半年左右
「中期諮商」:一年以上
「長期諮商」:兩年以上
若諮商頻率少於一週一次,則「效果另議」
如果一個月以上才談一次,那也比較不像諮商,比較像是「回診追蹤」了
所以心理諮商是長期投資,不是馬上有成效,然因經濟與效果考量,後來發展出更短的療程:(以下名稱為我自創)
「短篇療程」:4~12次
「極短篇療程」:4~6次
「單篇諮詢」:1~2次
 
#為什麼需要這些次數?
改變要來自頓悟,而發生改變的條件是在一段安全被理解的關係裡
這段關係需要人與人之間的交流,要認識更多,才能知道你真正怎麼了
並隨著時間推移,逐漸產生信任與依賴,安全基地能寄託在另一個人身上
並相信即使是付費的關係也有真實情感互饋,最終才有發生改變
大部分的頓悟來自對話、交流中產生的感受與體驗,繼而出現新觀點、新頓悟,或有人支持而產生新力量
 
以往古典精神分析都是一週談3次的呢
見面頻率高也能即時知道生活變化,隨時進行調整
 
當諮商次數短、頻率長,交流就容易定在「客觀資訊」上,像是看醫生一般只有5分鐘,時間短,能看見的只有症狀,無法認識這個人,能給的也是「通用方法」。越通用的當然不一定有效,來諮商不是求方法啊。
 
#可以從短期開始試試
諮商的理想頻率確實比較花錢,因此考量經濟、時間、CP值,一般在初談後可以從4~6次療程試試。也許原先議題未能完全解決,但可以放鬆情緒、有被理解的感受和安定感。請給彼此一些時間,談4~6次之後,再與心理師討論諮商目標及評估效用。
 
#要諮商到何時?可以改變到什麼程度?
諮商目標都是一起決定的,初期也許先有個方向,後面再慢慢修正。
大抵是兩種階段:
第一階段:客觀的狀況改善
例如:問題解決了、當事人自己可以面對了、達成最初的諮商目標、身心症狀改善了。
第二階段:主觀的自我成長
這無關明確目標,而是持續的自我探索,在一段穩固的特殊關係下,當事人持續對話與頓悟,讓自己的生活/生命成為想要的樣子。這階段不必維持「一週一次」頻率,有深厚的根基後,有默契約定就行,像是好久不見的朋友。
 
#可是,我真的沒有什麼想法耶
如果都沒有想法,那麼尋求心理諮商時,可以試著循次漸進的方式看看
(1)初談/諮詢:
第一次先找定心理師,進行初談,主要釐清以下:
#理解目前困境是什麼?潛藏哪些情緒?
#現下可用的資源
#設定諮商目標,怎麼進行
#確認心理師的風格你接受/喜歡
其他疑惑多主動詢問
(2)約定好談4~6次再評估
我最常遇到「談了這次,但不知道下一次會不會來的個案」,大概又分為「說要來但是失約/請假/取消」或「下一次有需要再約,但幾乎不會再約」。次數不能保證時,心理師只能把握當下,但要傾聽呢(被嫌沒有實際解方)?還是要進入工作期呢(時機未到無法變動)?還是要埋下伏筆讓當事人下次再約(還要設計這個讓他繼續來…)?
因此初談後若覺得OK,請跟心理師敲定4~6次的療程,並遵守約定準時前來
心理師知道他有多少次數可以用,才好安排這幾次怎麼進行。若過程覺得不適也可提出,最後兩人在結束時評估是否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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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仁廷心理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