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回到書房坐著,我氣著,此刻要離婚呢,還是要怎樣,千頭萬緒,卻遲遲不肯承認自己需要的是什麼。
來諮商的一對中年情侶,喋喋不休互相責備,認識他們不算短,也知道他們各自經歷,好不容易在一起相陪後半生,卻又被過去創傷影響,以怨懟及傷害希望對方幫自己撫平傷口。
此刻我不是和事佬,更不想是法官。
我請他們聽一段故事,是我的故事。
我的故事
那傍晚我跟妻子吵架,連續幾週照顧小孩的疲倦讓我們好幾天沒說話,一件小事引爆了累積的情緒。
平時是我打理家務,最近我累慘,她卻一點也不關心我,還嫌沒有馬上洗碗,引爆了我的怒氣:「你什麼事都不做,只出一張嘴,批評總是比較快!」,妻子自尊強、愛辯解,也不客氣回嘴「你還不是一樣只會批評。」。接著你來我往沒好口氣。
「你怎麼都講不聽呢?」我說。
妻子回,「誰叫你要那麼大聲!」。
根本就是藉口!「我一般聲量你又不當一回事。」
妻子說,「你大聲我會以為你要打我啊!」,真是胡說八道。吵架沒有交集且毫無道理。
我越來越大聲,她則越來越沈默,這種吵架屢次發生,重複到令我厭煩。我越想講清楚,妻子就越沈默。情緒到極致時,我會摔東西、捶打牆壁,發洩情緒,不然還能怎麼辦。在蘇珊.強森(2008)的情緒治療裡,這便是互相指責的「魔鬼對話」,造成更多的防衛與遁逃,兩人關係越來越遠。
吵架到頂點就會講出氣話,好幾次脫口而出的,就是離婚算了,即使這樣,妻子仍然沈默,有時則賭氣跟著說好。
我回到書房,還是很氣,賭氣想著:「就離婚吧,誰希罕!」,讓她後悔,然後我痛快,然後…然後呢?
遠離這城市,遇見下一個會更好嗎?下一個就真的是「靈魂伴侶」嗎,千頭萬緒,卻遲遲不肯承認自己需要的是什麼。
離開現場讓自己冷靜是有用的,我不想再重複這件事,但感覺到的重複其實是自己。我生氣她沒有關心我,更精確一點的說:「我生氣她沒有主動了解我此刻的情緒,然後來關心我。」,但我用了氣憤及指責行為喚起她的注意,結果她還是不懂我就更氣了。
但即使我辯贏了,她還是不會來關心我的。
所以我需要的是什麼?「我需要你的關心。」,為什麼不直接講呢,原來我「也好怕被你拒絕」,過去太多次被拒絕、被傷害的經驗,於是「若不想被拒絕,就直接否認需要吧,假裝一個人也可以」。
我知道我的需求了,沒有人可以無時不刻懂我要什麼,除非我自己表達出來。換一個妻子,應該也不會這麼神吧。「莫忘初衷」,當初我們在一起也是曾有「互相了解」的感覺。現在關係怎麼了?是太忙還是習慣,間接改變了我們過去曾有專注的互動。
帶著整理好的思緒,我回客廳找妻子重新溝通,坐在一起、先牽起手,我講出了剛剛整理的內容,盡量短,太長怕她不懂。我重複說著:「我好需要你,但也好怕被你拒絕」。
請覆述:「我好需要你,但也好怕被你拒絕」。
我請中年情侶跟著重述這一句:「我好需要你,但也好怕被你拒絕」。
講完他們各自陷入沈默,是的,講給自己聽,才能停下來思考句子裡關於自己訊息的一切。
我們害怕被拒絕,於是不再思考「我需要什麼」,也恐懼這句話背後被視為脆弱、輕視的可能,於是暗示對方主動端菜給我們。
安靜一分鐘,尾隨的負面聯想也將一同現身,但那只是習慣,不是真實,我請他們暫不處理,繼續跟著引導。請他們用寫的,寫下「我需要你…」,句子後是需要對方為你做的具體行為或說的話。
拿回主控權,別太快外推責任,陷入希望別人解救的情緒裡,需要就是需要,不是什麼該被責罰的陰影。我們都需要回到根本,面對自己、照顧自己,表達自己的需要。
在伴侶或夫妻溝通時,有四點步驟可以試試看
1.莫忘初衷,想想最初你們曾有過的互相了解,保持與對方建立連結的希望。。
2.傾聽自己的情緒,並接納有關依賴、信任、安全感的需要,並試著清楚表達,例如:「我好需要你的陪伴。」
3.將需要轉成清楚、具體的行為訊息,直接告訴對方你需要他/她作什麼,例如:「我需要你每天空半小時聽我說話。」。
4.也給對方同樣的時間、空間作表達,問對方需要你作什麼。
【創作聲明】
故事主要彰顯某個人性、心理主題及關係情境。分為兩個形式,〈諮商小說〉人物、背景、情節皆為杜撰,強調某些類型、族群及心理機制的議題而編;〈諮商故事〉為心理師所經歷的自省或經驗,其中的案主故事做為引導故事,為三年前以上且經過編寫,但若大量使用案主故事,則另會說明〈已徵求案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