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案主的預後時,通常會列出很多客觀的跡象作為觀察的基礎,但會少列了一點很重要卻很不科學的因素:心理師是否喜歡此案主?或者,案主的總體反應是否令心理師喜歡?在醫學的領域裡,要心理師或案主接受這個因素,其實比想像中困難些,但它頗值得大家細心體驗。」《心理治療實戰錄》導讀-蔡榮裕(P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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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合度的影響

人與人之間,有的明明初見面卻可以安心交流,有的明明努力溝通卻跨不過那無形門檻,我暫且稱為「氣合度」吧,在尚未互動產生默契前,兩人的氣場、磁場是不是很合,是否愉快良好,甚至衝突誤解也不會馬上切斷的關係。這是關係裡的人性但很神秘的一環,影響諮商嗎,我認真覺得,影響很大。心理師在初期能作的是傾聽、同理或提出新觀點,有些案主我特別投入,但對方反應冷淡然後不來,有些案主我並沒有覺得特別作了什麼,也看不到效果,但對方繼續來。

「處理一個覺得自己不被喜歡的案主時,心理師對那些行為的理解及態度的轉變常是先決條件,接下來才能推動案主的了解,並且使案主的認知結構也隨之改變」(P32)。對一個人的現象有理解,觀看的角度不同,態度自然也有所不同,案主不是問題自身,那些只是他面對困境的反應與關係型態。然而在這種理解之前,在初次見面之時,支撐心理師如此解讀的力量從何而來?當案主在初談或前幾次尚未合作時,他失望、負向移情攻擊心理師、甚至興師問罪其能力,我們又是如何撐過這段混沌期?

我認為,那就是「氣合度」了,也就是『心理師是否喜歡此案主?或者,案主的總體反應是否令心理師喜歡?』。若氣合度夠,心理師願意為案主多嘗試幾次叩門,相對的案主也是,會多容許幾次心理師的失誤。氣合度並非決定關係的一切,隨著時間與進展,會有別的因素加入(EX互動經驗),但在初期,在潛意識中的「因氣合度而挑選」倒是明顯的。

氣合度的挑選:所謂的「合不合得來」

諮商關係初次見面就開始互評了,案主挑心理師,心理師也挑案主。案主潛意識裡的話是「我要不要對這個人信任,說出我所有的想法?」,心理師的問題則是「我要接這個類型、這個問題的案主嗎?接了就要主動負責…」

1.客觀資訊:

◎案主挑心理師的先入為主條件:性別、年紀、資歷、形象。例如「我不想讓異性知道我的事」、「他這麼年輕,能懂我的經歷嗎?」、「他看來不親切,一定很不好相處…」初始印象若不符案主想像,心理師會有「明明是他主動要諮商,怎麼懷有心事又不肯說,態度被動心裡放空言語防衛?」的矛盾。

◎心理師也會挑案主,然一般是比較不受影響的,畢竟是工作。

2.主觀資訊:(潛意識)

◎對案主而言,通過客觀資訊的第一關後,會有對待方式的第二關,尤其是「負向移情」,當他以習慣模式跟心理師互動後,會依對方如何反應來決定關係的信任度。這是潛意識的,案主並不清楚知道,然它會影響關係品質,若感覺諮商在空轉,就是一種訊號了。有依附傾向的案主自然會待久一點,而最終都是關係的結束。

◎對心理師而言,主要會被案主的負向移情影響,而陷入對方是否合作、是否自省、是否主動面對,還是只會抱怨、拒絕、漠然回應、一直說不知道、不願負責任何事、都是別人的錯、過度自厭、被動攻擊…等二分思維,結果過早下判斷,陷入防衛甚至想反擊,當然諮商關係也順其自然結束了。面對不同形式的負向移情,在初次情境裡,只能憑藉心理師過去的訓練、覺察以及反移情,此處反移情指的是,對與自己生命經驗類似的案主產生想像的同理,而較有力量地度過這混沌期。

EX童年被壓抑、否認相當深的案主(情感缺失)帶來無助與無力,就算是心理師提問、關心與同理,所得到的回應仍是無數次「不知道」,便也承受無力、被拒絕、受挫(實務經驗很常遇到),思考也很容易轉到根本是案主不願負責面對的結論。

心理師的自我訓練

諮商當然不能單靠氣合度,隨著時間與互動,諮商關係的變化會有其他因素進來,一般進程會先在主要問題上處理--獲得新觀點--獲得關係建立的機會--同理感受--提供更多訊息/生命故事--關係再建立--獲得新觀點…然在初談或前幾次談話中,心理師可以怎麼做呢?案主可挑,但心理師卻不是挑的問題,而是覺察與處置的訓練,我從這篇導讀(P15-45)裡整理出幾個可能:

(1)心理師的風格。

「每一位心理師必須在自己的個性和經驗基礎上,發展屬於自己的風格。」,以及相信「任何案主的困難都可以因不同心理師而以不同方式著手。」一旦精神急症被排除,心理治療的要務在於體察自己的印象,並避免對案主及問題過早下結論…初次會談的要務是讓心理師逐漸熟悉案主,並且開放性了解案主人格結構及病情發展探索,也給案主機會去回應心理師的狀態及處置。

(2)過早診斷與分析的危險。

診斷只是預測治療中將形成怎樣的關係,當治療進行時,疾病的分類就不再重要,因為我們處理的是隱藏在症狀背後的那個人。治療新手特別必須抗拒這種表相的誘惑:「藉著展現自己可以把案主生命中不同的事件串連起來的能力,想要『藉此讓他願意持續下去』」。

(3)案主的狀態。

案主的負向移情不是針對心理師,而是被勾起生命早期不斷重現的事,像無法言語的嬰孩,只有很多的肢體語言。心理師必須先鋪好基石,讓案主準備好面對她自己,「好好幫案主表達清楚,他來找你,要告訴你的是什麼。這在本質上即具有療效,也幫他準備好繼續下去。」

(4)聆聽與想像力。

心理師如何在聆聽案主在負向移情的弦外之音,端賴心理師能對那些言語背後的幻想世界有多少的想像而定。需要訓練、觀察與想像力的詮釋,才能使自己撐過那些混沌的情境。

(5)移情關係的議題。

移情關係是無所不在的,案主與心理師所建立的型態與品質,是用來評估和治療的選擇。但隨著治療流程的進展,移情關係可能在某個狀態變成治療的中心工作,若不處理,可能會讓治療變得無趣,在原地打轉,重複在症狀上計較,一心只想為案主的過去及外在情境裡找禍首。

(6)置身局外,但不忽略情緒。

訓練覺察的成果是,心理師可以置身局外,但不忽略情緒,他知道怒氣何以來,取而代之的卻是瞭解,同時形成一些假設…不論結果是對或錯,心理師把自己提昇至這情境之上(後設認知),運用此時此刻,保持情緒覺察,形成一個可供驗證的假設,也與案主討論這假設,並幫案主看到/說出他的假設,是怎樣的內在恐懼讓他行為如此防衛。「心理師再次展現,不管案主懷疑或阻抗都不會妨礙治療,他不能用自己的憤怒或絕望控制/擊倒心理師,這是心理師能給予的最佳保證。這種保證是一種身教所流露的保證訊息,案主才會真的相信,心理師或許可以承受他受的苦與困境,才不會只是聽到有道理的話,但沒有效果。

(7)一拉一扯是正常的。

《心理治療實戰錄》作者認為:矯正的情緒經驗不足以造成性格的改變,「詮釋」才較有重要性。心理師若能有系統地處理案主的任何自戀行為,處理正反移情關係(兩條互動之下形成的線),在一推一拉、前進與抗拒中,案主就能滿足生命早期未能滿足的自戀需求,擁有詮釋自己生命的主權,有完整的自體概念及自尊,爾後發揮他的生命力量/自主性。(自體心理學的概念,有興趣者可參閱此書)

暫時的結語

氣合度有優渥的先天條件,但不能僅靠這個條件,從我的經驗統計,很難碰到典型好案主,多數案主帶著自我懷疑、保護自己又期待改變的心情前來,作為心理師就得學習體察這點。這很不容易,我自己也常常犯錯,由於氣合度的挑選不想合作,感覺被拒絕的我也順著結束這次諮商,又或者案主老是說不知道,不願付任何代價及被動攻擊,結果我無意識放水流,同意他的無奈,講一些無關緊要的話。彼此不合作最終都有個共同結局:無聊枯燥空轉,默默結束。

要心理師去喜歡每個案主是不可能的,案主也不是每個人每次來都抱著求助的秘密(有的來逛逛、看看),我只是覺得一段最初的諮商關係,兩人的氣合很重要,『彼此是否喜歡,或否彼此的總體反應是否令自己喜歡』,這是確實存在的因素,要承認自己因主觀挑選而造成影響比想像中還難,但它頗值得每位心理師細心體驗。

 

參考資料:

《心理治療實戰錄》導讀〈讓潛意識成為可以走的一條路〉,蔡榮裕1996,張老師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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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仁廷心理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