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亞斯人而言,情盲阻斷了和同儕的情感交流(交流時僅認知訊息,不過他們也喜歡這樣),缺乏換位思考,以致發展出以自己所知的觀點(自我中心)理解世界,並以生活的「好奇性」和「實用性」為主,而非「趣味性」。
志明的「自我中心觀點」林仁廷心理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21)

亞斯人當時若只有「默許」,則事後反悔的機率很高,代表當時並不是真懂,而是無法反應,因為情緒反應會有時間差。
春嬌的「愛與性」林仁廷心理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709)

我真覺得撐不下去,壓抑這些委屈與衝動,反而讓我今天一下班,明天就不想來了。
「我現在狀況很不好,需要跟你討論,你有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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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能情緒主要是生存之用,但人類複雜之處在「社交」,情緒演化為進階功能,專門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連結,潤滑與溝通不同的社會關係。
情緒創傷是…林仁廷心理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592)
本文試圖解釋亞斯人在面對情緒時的心理路徑:如何認知情緒,並對情緒作反應。
由於情盲特性,這個路徑是簡單的,從外部身體反應去回推自己的情緒狀態,同時能處理的方法也很有限。
不過只要生活穩定,有自己的處世規則,原則上與他人並無二異。
本文是上集,並預備帶出下集「
遇創傷情緒時怎麼辦?」
某位亞斯人被主管強迫做事還被罵,即使不願意也因為是工作而忍耐,但有一股情緒悶在心裡,後來只要主管一大聲就感到恐懼、就哭了,更後來會害怕去上班。
1.某情境發生(1)本身沒有情緒時抓不到線索--依賴字面意義--個人中心推論--就事論事
(2)有情緒時當局者迷--陷入情緒裡—行為化(直接表現出來,例如壓抑到氣哭)
有情緒但不一定清楚知道(如:生氣),不明白情緒為什麼發生、因果關係是什麼。接著會覺得煩躁、憂鬱或自責(這是因第一段情緒而產生的第二段情緒)。
2.事後比對:突然明白(1)離開某情境後的自我分析
端看個人知識有多少才能分析,主要是理智上的推論:「我應該是需要什麼才會這樣?」,而非「我感受到什麼才這樣?」。自我分析時情緒是平靜的,被情緒籠罩就無法分析。(2)從其他類似情境對比出線索
從生活中找到參照點,將線索回溯至某情境對照以解釋,並因其解釋產生情緒:「原來如此,他是那個意思,我現在覺得生氣了」。當亞斯人回去理論某情境時,中間已有時間差,對方可能已氣消,雙方情緒對不上,溝通仍然雞同鴨講。3.亞斯人對情緒的辨識亞斯人能辨識本能情緒,那是關乎生存的,但認知情緒時多是:「看見身體反應」的笑、用力、哭、抖、大動作…,來認知「喜、怒、哀、懼、驚嚇」等情緒。情緒沒有程度大小,是二分法:有或沒有。情緒會被分類為「應不應該」或「有沒有用」?不應該出現的情緒會被壓抑,甚至否認,沒有用的情緒也會被摒棄,如會對自己說:「哭對事情有幫助嗎?不要哭了,不如起來面對。」這種強迫一樣是壓抑。就算是允許的情緒,一般也不會表現出來:會壓抑、忍耐、躲起來,到臨界點時直接爆開,「行為化」直接表現。只有笑(高興、驚喜)會直接表現,其次是暴怒(男生比女生多)。暴怒的意思是,亞斯人說不清楚因果,而社會人完全不懂亞斯在哪個點生氣。整體而言,亞斯人情緒變化不多,且情緒被認為要由理智控制。若不可控,則表示超過認知能理解的範圍(通常是社交問題所致),並產生慌張、失控、恐懼的第二段情緒,由於一直散不去,長期累積就會產生「腦霧」而日常效率低落的現象。4.亞斯人對情緒的處理嚴格來說,亞斯人不是消化情緒,而是「轉存在身體裡」,所以身體對情緒的反應記憶會比大腦記憶清楚,行為自動動起來(如手指一直抓、緊繃、放空…)。
亞斯人說情緒可以放下,是因為那件事被解決了,不會再發生以致不會被勾起情緒。所以並非是消化,只是刺激源被消滅而已。
亞斯人對情緒常見的處理是:「宣洩」、「轉移」。多以「吃」、「運動」、「按摩、泡澡」等身體方式,由生理放鬆帶動心理的放鬆。但這個方式對於「創傷情緒」無效,亞斯人會直接當機,創傷情緒能量太大,一定要安撫、釋放與消化才行。
情緒壓抑並存在身體,久之就像冰箱裡冰太久的食物,壓不住一輩子,各種影響還是會散開,並進而改變心靈與認知,例如會演變成「全世界對我有敵意」的人際結論(但其實是情緒壓抑所變化變形的)。
亞斯人對可控類情緒的作法先把情緒簡單分類,對亞斯人而言,情緒大致是兩類:可控的,或不可控的。
可控的情緒,一般最常出現「喜」、「怒」。(1)喜:
通常出現在「很順暢」的時候,例如:事情做的很順利,或克服困難時的成就感。
表達方式:很直接,會說「太好了」或露出笑容。(2)怒:
是保護自己的時候,例如:環境不舒服(聲音、空氣…)、事情不如預期、人與人間的互動問題(被強迫、觸碰、溝通不良…)
表達方式:
*直接行為:反抗、吵架或離開
*忍耐:因為不知道怎麼表達,直說可能會更被排斥,所以忍住
*壓抑:有道德評斷,會說自己「不可以生氣、沒有資格生氣」(3)衍生「第二段情緒」:
常見『煩躁』,類似心神不寧,是針對「不知道自己在氣什麼」所衍生的第二段情緒,如果知道在氣什麼了,煩躁感就會消失。另一種是『委屈』,是生氣卻要忍耐,「氣哭」之後才會出現的第二段情緒。認知處理法可控類情緒能直接討論,能利用「理情治療法」的情緒辨識與整理,從個人認知上調整觀點與價值,把情緒納入認知可控的範圍。清楚知道事情怎麼了(是他人沒有道理),知道壓力源在哪(我在忍耐所以很緊繃),有錯就改、沒錯不隱忍,然後找方式宣洩,情緒就會緩降。 回到前例某位亞斯人被主管強迫做事還被罵,即使不願意也因為是工作而忍耐,但有一股情緒悶在心裡,後來只要主管一大聲就感到恐懼、就哭了,更後來會害怕去上班。這例子裡亞斯人並非害怕工作做不好,而是更害怕自己的情緒反應,會卡在「被罵時自己不該有情緒,不然抗壓性太低」的錯誤認知裡。若有人能擴大事件的角度帶他討論,例如不同觀點解釋:「是主管有病,現在的焦點是『想繼續工作,要如何面對有病的主管』,萬一不行就離職…」,就較能問題解決。步驟:1.先找到信任的人願意聽。被接納最重要。2.先抱怨主管(情緒宣洩),說著說著氣哭了也沒關係(情緒宣洩,哭是很自然的宣洩)3.在訴說與傾聽中,知道了原來自己不是不可以做,但認為一定要公平(堅持自己的原則,並推翻之前被主管說抗壓性不足的沈悶感)4.從討論中得出結論:即使無理,我自己的部分可以怎麼做,下次能怎麼說以表達自己的想法,或主管已經沒救了,要怎麼增強自己的內心防禦。5.輔助方式:情緒轉移。去吃、喝、運動讓身心舒適,趕走壞心情。 然而,人際互動之間「創傷情緒」是複雜的(如傷害、背叛、利用),並無法簡單應付,這也是多數亞斯人最容易卡關卻又完全在霧裡的感覺。
※ 延 伸 閱 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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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明並非工作能力問題,而是修電腦時的互動,被很多人覺得說話直白、沒有禮節,他不懂社交語言,卻發現大家看見他時都收起笑容或沒有好臉色,於是他「猜」--「是不是電腦修的效率不好,所以才不理他?還是他讓大家覺得很煩,被以為擺爛?」志明這樣想時,因為也改變不了困境,,每天被焦慮纏身,影響原本還不錯的T(工作能力),長期之後就變成「憂鬱」(習慣過度檢視自己是否做錯、心情容易低落),最後什麼事也做不了,從「不適應」變成「不勝任」。
職場上做事與做人是真的很複雜,如果兩者無法兼具的人,先認識自己的狀態,不用自責,把問題與人分開,逐一拆解找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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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過動成人女性,在情緒反應後,請她紀錄衝動時的內心歷程
原稿其實是亂的,我重新整理為條列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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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性=我」,很多人並不喜歡被說個性不好,因為否定一個人的個性=否定那一個人。
人們是根據先天的性格狀態,加上後天的學習模仿,改良或調整,而形成「現在」所看到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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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內衣、聞內衣』的人是心理病態嗎?
『偷內衣、聞內衣』的人是心理病態嗎?
我先把「病態/變態」放在一起用,畢竟它們的定義很像。
病態,會讓人想到什麼呢?殘忍、無情的殺人犯?
大學時有門必修課叫做「變態心理學」,光聽名稱以為裡面有各種令人毛骨聳然的案例,或者是「頭腦生病」、「不能自我控制」的可憐人。但其實不然,原文是「abnormal(非常態)」,意指在眾數之外。與其說是病人,不如說是『因為生理、心理困境,而與社會格格不入的人』,他們不是天生惡人,但確實因為困境(由遺傳、成長環境、不被理解和命運等諸多變項相互交錯而成)而「長壞了」,缺乏互動的人際關係後,會產生很多「無意識的自私行為」。
。
書裡說明其範圍包含了「邊緣性人格、反社會人格及自戀性人格」,其共同特徵是:「缺乏同理(無情)、自我中心(傲慢)、衝動(短利+攻擊性),但又對人際互動有渴求」,有部分長壞的人,學會以利用、操縱他人的方式滿足自己,事後也無罪惡感。但範圍其實是光譜分布,有溫和型讓人看不出來的(已學會社會適應面具),也有成功的企業主。
病態人格如果有犯罪行為,當然需要被制裁,但我不認為他們就是天生惡人。我認為每個人都有人性需求,缺乏同理的人,也會有他去獲得補償的行為模式,並在性格與環境互動下,造就了不同的表現。於是,有些人並不會覺得給自己帶來困擾,但會給社會帶來困擾(但他不自覺),我想到比較適切的比喻:就是視野受限的人,他以為他體驗到的就是全世界,而全世界都在與他作對,其實只是缺乏與人共處的能力。
。
本書是病態人格的概述縱覽,能夠分析這類大眾無法理解的現象,多少可以帶來安心。
至於如何與他們相處?與一般作法也相同:「先有理解,才有同行」。
因為理解了,就不會使用提油澆火的錯誤方式去對待,以為是要幫他,但他覺得莫名其妙被侵犯。目前僅有「認知行為治療」方式,並以協同的角色(不把他當成病人),跟他一起探討「如何與社會共存」是比較好的方式。
病態人格的特徵,如果自己也有呢?(參照附圖所列特徵)
先不用擔心,不妨把它當成一種現象,是引導自己更認識自己的線索:「怎麼會這樣」、「認識自己」及「想要怎樣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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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內衣、聞內衣』的人是心理病態嗎?
不,『偷內衣、聞內衣』的行為不適切,但這個人你還需要再認識。
而且若是他自己從網路購得,收藏自己聞,那就沒什麼。
不過仍可以進一步認識自己,如果有更好的選擇,例如與人交往、享受性愛,是不是就不需要這個行為?如果是,那表示真正的困難在前端:「與人交往」,我們就有更多可以探索,把它變成「可以掌握」的部分。如果不是,純粹自己喜好,那沒問題,不會影響他人的嗜好,都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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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架打下去是悶悶的一棍,沒有聲音,這種的最痛。我看到女兒的表情,知道會痛,但不到一秒,她居然大聲回話:「一點都不痛!」
「!!!」不痛是怎樣?這個倔強是對大人的挑釁嗎?我的理智此時斷線。
「不痛?!」於是我抓她過來,再打一下,「怎樣?!會痛嗎?」,她不吭聲,我用了三分力再打第三下…這時,她終於大哭,我停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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