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竊」本身是不好的,他大概知道,如果為此還不顧風險,那就更值得探究背後是什麼東西了。孩子大概自己不會懂那麼多,我們探究的是「什麼驅使了他?理解偷錢行為背後的意圖與功能」。

大人想的都是阻止行為本身,卻沒想到行為之外的功能、原因與如何替代,「阻止不讓該發生的發生」都是很耗力的。所以換一個角度,自問一個問題:「孩子好端端的,為什麼他去偷竊?」

本文同步刊登2019.5.10.「關鍵評論網」-- 發現孩子出現偷竊和說謊行為,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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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偷竊和說謊是一組行為

孩子上小學之後,有些會出現「偷竊」行為。以偷家裡的錢居多,少數則在學校偷錢/偷拿/偷用別人的物品,而「說謊」通常在偷竊被抓後,大人問他有沒有偷?問的時候帶著氣憤,大聲斥責,孩子居於恐懼、害怕下不敢說話,大人繼續質問,要他說出個理由否則不罷休,孩子只好說了,在緊張情緒爆滿下語無倫次,隨意抓個理由(這是相對「說實話絕對會被打被罵」的情境比對下的無意識選擇)。死不承認、理由夠好,就有僥倖機會,下次可再試,理由不夠好,大人嫌他說謊不打草稿,罪加一等。偷竊和說謊自古以來都是好朋友,是一組的。

偷竊又說謊,大人氣得受不了,不打不成器,否則將來出社會還得了,豈不成了大壞蛋。大人慣性又打又罵,重罰遏止,無論孩子原因如何,偷竊行為就是不對。打了如果有效那就好,但通常不是真的有效,頂多只是維持一段時間而已。為什麼呢?因為孩子學到偷竊行為能滿足需求,而它的功能還沒找到替代,於是孩子容易走回頭路,他不是不害怕被揍,而是被揍的過去記憶遠比不上當下的需求,這很合理,就像你知道海水不能喝,但一整天都沒喝水後生理匱乏的誘惑就會讓你衝動去喝,結果喝了海水後,不但不能解渴,還會因鹽分過高脫水加速死亡。偷竊的誘惑沒口渴那麼單純,因為複雜所以孩子單憑小小的意志力是擋不住的,他再犯大人打更大力,惡性循環下去,孩子最終可能自暴自棄。

大人想的都是阻止行為本身,卻沒想到行為之外的功能、原因與如何替代,「阻止不讓該發生的發生」都是很耗力的。所以換一個角度,自問一個問題:「孩子好端端的,為什麼他去偷竊?」

二、引發偷竊行為的心理歷程

「偷」,是不敢光明正大,趁人不備時拿取。與其譴責行為欠缺道德,不如探討孩子為何這麼做,首先,刪除「孩子他就是壞胚子」的答案,沒有人天生無故使壞,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一定有原因驅使他從行為中得到好處。「偷竊」本身是不好的,他大概知道,如果為此還不顧風險,那就更值得探究背後是什麼東西了。孩子大概自己不會懂那麼多,我們探究的是「什麼驅使了他?理解偷錢行為背後的意圖與功能」。

一般來說原因有下列幾種:

1.環境誘惑大於意志控制。

有一案例是孩子常偷家裡錢,後來發現家裡因生意關係,大人在前台做生意,錢隨手放在後台。打開抽屜就能拿錢,「拿幾個銅板應該不會被發現吧?」單純不具未來後果的想法,搭配能立即滿足的衝動,孩子的大腦未發育完全,單憑意志力是控制不住的。

2.生活太無聊,拿錢找樂子。

錢不是萬能,但沒錢萬萬不能。偷的錢究竟拿來做什麼,有時候從用途可以看出端倪:孩子想要什麼?我們發現,大部分都只是找樂子,滿足當下。所以很合理的,如果生活無聊、封閉,電視也不能看、又沒手機,沒有殺時間的東西,偷錢買樂子會是一種方法,有案例偷錢去夾娃娃,一千多塊的零錢換盒玩具根本不敷成本,驅使他的是刺激性與成就感。孩子天生精力旺盛,「出頭」很多,他若無所事事,鬼靈精怪的有可能就選擇偷竊。

另一類孩子偷錢後拿去請客,用錢維持友誼關係,這可推論孩子原來的人際關係不好,生活孤單、沒人跟他玩而想出來的辦法。孩子想要的是玩伴,但方法錯了。

3.太容易被抓的偷竊。

孩子若故意偷竊,通常會精益求精魔高一丈改善技術,然有一些奇特的孩子,他慣常偷竊卻不懂掩飾,愛說謊卻站不住腳一聽就知道,問他為何要這麼做自己也說不上來。一直重複卻沒有改進的行為,偷得莫名其妙,通常屬衝動型偷竊,此時除了探求行為目的,還要另外考慮孩子是否有特殊狀態,如智能障礙(受人煽動、不懂物權概念…)、過動暨注意力缺乏(無法延宕情緒滿足,當下想要就行動…)、亞斯伯格特質(自我中心的想法,固執認為這是拿不是偷…)。

4.外部的壓力。

不是他自己想偷,而是逼不得已的,如被威脅恐嚇、被霸凌繳保護費,或者是不小心闖禍造成損壞無法賠償又不敢跟家裡講,這類的原因孩子除了偷竊行為,在性格表現及生活態度上也會有變化,可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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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預防與相處原則

1.生活環境的安排。

我們都明白小朋友需要空間跑跳,那是他們的天性,所以父母的思維會轉向「如何尋找安全有趣的場所」,而不是綁起來要他不要動,對越小的孩子越是如此,環境安排遠大於讓他自己決定。

當孩子稍微長大,知道錢的用途,而偷竊是為了「玩」時,我們仍是一樣大原則,給他固定工具與安全範圍,讓他自由享樂。固定工具指的是發零用錢與擁有玩具物質的規則,安全範圍指的是去除環境誘惑(錢要擺在安全位置)、允許可以去的場所(公園、騎車、遊樂園)及養成生活紀律(知道什麼時候去什麼時候回來)。

2.讓生活有趣一些。

除讓孩子自己玩,如何讓生活更有趣一些呢?大人要下去一起玩。

建議盡量增加親子時間,家人同樂,大人在團隊裡是領導者,帶領孩子參加社團、戶外教學以增廣見聞(如帶孩子參加區域足球隊,接受訓練),讓他有更多選擇投注精力發展能力,這已脫離單純享樂的層次,獲得更進階的成就感了。

如果家裡經濟有困難,無法給予物質工具,我建議反過來讓孩子多參與家庭,知道家裡的狀況、父母的辛苦,以及希望他一起學習家務分工(如一起準備晚餐),這份任務感也能增加親子關係與同樂目的。

3.「處罰」要重新定義。

孩子不斷重複同樣的事會令人氣炸,任何人都會的。處罰在管教上,是孩子大腦未完全理解大人指令下,由身體感受來記憶哪些行為不能做的功能,但仍請記得,大人打罵孩子是很不對等的權力關係,請盡量不要在氣頭上處罰,「歇斯底里大吼大叫、過度強壓的體罰或精神面的趕出家門」等等說法與作法都會讓孩子恐懼,請注意,孩子流的淚是因為恐懼,不是因為做錯事愧疚,恐懼不會讓孩子記得『做錯事要改』,恐懼只會讓孩子『記得執行者的恐怖,潛意識疏離關係』。

處罰有時有其必要,但要避免情緒上的處罰,當孩子反應不如預期或又說謊了,當下的情緒會加重大人想以體罰罰到他懂為止,因此請記得「冷靜後才決定如何處罰」。大人當下如何冷靜呢?先遠離孩子去其他房間或外面晃一下吧,此時也可想想處罰內容。冷靜後的處罰才會合情合理,情緒不再是焦點,孩子才能專注在你要教訓他的內容。

處罰建議以「剝奪」為主,如減少玩手機玩玩具吃甜食等特權時間,不可減少基本需求,如少吃一頓或罰整晚不睡覺。

4.特殊狀態時,請帶孩子接受身心評估。

身心評估的意涵,在讓大人知道孩子所對抗的不僅僅是生活、人際的困難而已,孩子還要面對他不知所以、毫無概念的生理機制影響,如發展遲緩、智能障礙、ADHD特質(過動、注意力缺乏)、亞斯伯格特質(泛自閉)。生理限制會侷限思考及反應,讓孩子產生當機、重複、講不聽的行為,當孩子被處罰卻又在短時間內再犯都需要注意,一般來說沒有人會讓自己陷入危機、無端找罵挨的,如果他自己又說不出理由,就更需要再探索怎麼回事,建議找醫院評估判斷。

5.外部來的壓力,請保證會與他一起面對。

如果偷竊的肇因來自外部,理解原因後請保證會與他一同面對,循求問題解決之道,如果是闖禍,就一起負責付出代價彌補;如果是有人欺負,就一起思考如何應對,嚴重時一起討論如何依法律途徑捍衛,又或者暫時逃離用轉學保護自己。讓孩子感覺到關係裡的安全感是重點,不要太快譴責要他自己收拾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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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仁廷心理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