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內衣、聞內衣』的人是心理病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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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內衣、聞內衣』的人是心理病態嗎?

我先把「病態/變態」放在一起用,畢竟它們的定義很像。
病態,會讓人想到什麼呢?殘忍、無情的殺人犯?
大學時有門必修課叫做「變態心理學」,光聽名稱以為裡面有各種令人毛骨聳然的案例,或者是「頭腦生病」、「不能自我控制」的可憐人。但其實不然,原文是「abnormal(非常態)」,意指在眾數之外。與其說是病人,不如說是『因為生理、心理困境,而與社會格格不入的人』,他們不是天生惡人,但確實因為困境(由遺傳、成長環境、不被理解和命運等諸多變項相互交錯而成)而「長壞了」,缺乏互動的人際關係後,會產生很多「無意識的自私行為」。

書裡說明其範圍包含了「邊緣性人格、反社會人格及自戀性人格」,其共同特徵是:「缺乏同理(無情)、自我中心(傲慢)、衝動(短利+攻擊性),但又對人際互動有渴求」,有部分長壞的人,學會以利用、操縱他人的方式滿足自己,事後也無罪惡感。但範圍其實是光譜分布,有溫和型讓人看不出來的(已學會社會適應面具),也有成功的企業主。
病態人格如果有犯罪行為,當然需要被制裁,但我不認為他們就是天生惡人。我認為每個人都有人性需求,缺乏同理的人,也會有他去獲得補償的行為模式,並在性格與環境互動下,造就了不同的表現。於是,有些人並不會覺得給自己帶來困擾,但會給社會帶來困擾(但他不自覺),我想到比較適切的比喻:就是視野受限的人,他以為他體驗到的就是全世界,而全世界都在與他作對,其實只是缺乏與人共處的能力。

本書是病態人格的概述縱覽,能夠分析這類大眾無法理解的現象,多少可以帶來安心。
至於如何與他們相處?與一般作法也相同:「先有理解,才有同行」。
因為理解了,就不會使用提油澆火的錯誤方式去對待,以為是要幫他,但他覺得莫名其妙被侵犯。目前僅有「認知行為治療」方式,並以協同的角色(不把他當成病人),跟他一起探討「如何與社會共存」是比較好的方式。
病態人格的特徵,如果自己也有呢?(參照附圖所列特徵)
先不用擔心,不妨把它當成一種現象,是引導自己更認識自己的線索:「怎麼會這樣」、「認識自己」及「想要怎樣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偷內衣、聞內衣』的人是心理病態嗎?
不,『偷內衣、聞內衣』的行為不適切,但這個人你還需要再認識。
而且若是他自己從網路購得,收藏自己聞,那就沒什麼。
不過仍可以進一步認識自己,如果有更好的選擇,例如與人交往、享受性愛,是不是就不需要這個行為?如果是,那表示真正的困難在前端:「與人交往」,我們就有更多可以探索,把它變成「可以掌握」的部分。如果不是,純粹自己喜好,那沒問題,不會影響他人的嗜好,都是自由。

「治療目標不是改善病態人格的人格問題,而是主張他們的生活形態趨於親社會,亦即並非期待他成為(社會定義的)好人,而是訂定更符合現實的目標,讓他們控制自己的行為。」(P.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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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仁廷心理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