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督導之所以令人害怕,就是怕「被檢討」做的不夠好(案主來心理諮商也是啊),哪有人來自曝其短討罵挨然後會改變的呢?因此督導應是在專業上彼此互助,藉由討論,互相支持,內容皆須保密,最後由督導帶領彙整。有時,督導也需承認與學習,提案人確實有他自己更好的處遇方式。文章是我認為一個好的團體督導與個別督導原則,歡迎大家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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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故事

約莫十年前上了一堂課(繼續教育學分),主講人除了理論也親身示範「如何當督導」。有學員非常勇敢,事前答應提案討論,然後就一連串的慘事發生。原意是協助此示範諮商可以怎樣進一步更好,可沒多久火藥味就上來,整個課堂開始大家來找碴似的(或者說為了顯示自己很厲害,拼命貢獻提案人沒看到的地方),多人輪番批評找漏洞,提案人算厲害,惱羞本能防衛抵抗全體攻勢(我頗能同理與理解他,自己好意來示範結果卻被轟是怎麼回事)。課堂氣氛緊張僵持不下,我一句話都沒吭,也無能替他叫屈(怕自己被轟),爭論十幾分後,隔山觀虎鬥的主講人終於說話,他一臉正氣地解析案例,然後誇張地同時帶點委婉宣判說提案人確實做得不夠好,而且抗拒接受建議。

我嚇到吃手手,下巴掉到沒法撿起來。

時隔多年我忘了細節,我只是很震驚這場示範被結束在這回合,印象中提案人很受傷很不平地回座位,而課堂裡的大家及主講人則繼續進行「如何當督導」。

被督導真是恐怖,由這場示範便可知當年是怎麼執行督導的,提案很可能被「千刀萬剮,凌遲處死」,喔,不僅如此,還得說聲謝謝受教了。真是歷經難纏的案主及被督導的錐心,痛不死的才能繼續當心理師。

這哪是督導?焦點不是讓所有人都能獲利的學習,而是貶低他人彰顯自己。主講人更是馬後砲,事後諸葛,殊不知他早有預備、事前有資料才可「全知全能」」的角度審問提案人(其實是後知後覺)。自以為獨具慧眼,卻很少真誠發掘優點的,都不是督導該做的事。

督導應該要從提案人當時的處境、限制、個人狀況、與案主互動歷程來解釋,就像對待個案一樣,也需要思索提案人(被督者)的個人狀態、性格表現及弱點,並以正向支持的角度看待,抓漏他未做之事或逃避責任應只是其中一部份,當被督者靠督導協同走過某種困境,就也能體會如何協助案主面對的心理困境,因為事情沒有絕對,總是視彼此關係、工具條件、改變動機及未來目標來決定,督導關係不也是如此嗎?

一個好的團體督導流程

被督導之所以令人害怕,就是怕「被檢討」做的不夠好(案主來心理諮商也是啊),哪有人來自曝其短討罵挨然後會改變的呢?因此團體督導應是在專業上彼此互助,藉由討論,互相支持,內容皆須保密,最後由督導帶領彙整。有時,督導也需承認與學習,提案人確實有他自己更好的處遇方式。底下是我安排的團體督導流程,歡迎大家參用。

1.提案

提案人描述個案議題,報告「個案概念化」。

成員詢問提案人諮商歷程已做部分及困境所在。

2.團體支持

提案人敘說辛苦之處並獲成員支持。

支持提案人,看見他的優點,普遍化困境之所以為困境的理由,或者靠北個案。靠北很重要,提案人的訴苦要視為正常能量發洩且被支持,之後就能冷靜面對心理師身份該負的責任。督導(主持人)則在過程中保持警戒與引導,讓團體不偏向純抱怨,而是情緒抒發及正向氛圍。

不可批評提案人,因為被批評者只會出現三種選擇:反擊、逃走或不動(呆掉),應該採「回饋」才對。(見第四步)

3.諮商困境的通則性討論

把困境作為通則處理,也就是大家都可能會遇到的狀況是什麼。

「這議題常見的難處是哪些?又是怎麼來的?

「反移情如果是必然,一般怎麼做比較好?

把主題整理出來,如這是「邊緣性人格的處遇」、「特殊教育學生(如自閉症)如何與資源教室老師合作」、「非志願性案主的困難」、「如何教育導師、教官有關轉介概念」與「如何結合其他社會資源協助高關懷學生」等。

4.回到提案人的特定情境,會怎麼做?

通則是一般狀況,討論後回到提案人的特定情境,由每個人所持的不同理論與觀點互相激盪,成員輪流分享,「如果換成你,後半怎麼接?」、「如果是你,一開始會怎麼規劃諮商?」,增加輔導人員的視野並自我覺察。

回饋提案人:這裡所稱「回饋」指的是客觀描述(像一面鏡子,說了什麼或動作表現)、不帶批評(不是替其詮釋、更不是指正)、沒有程序表(不是對錯、進度…)。回饋的正向意涵是有點興奮地找到什麼新發現,給予肯定,不計算或預期對方該有什麼反應。好的回饋會讓提案人有心理空間想到什麼,自我協調,繼而有更多選擇,然後讓他在下一階段提出自己反思後的想法。

5.提案人自我整理,有什麼新的想法?

6.督導作總結。

個別督導

原則上與團體督導類似,在一對一的狀態下,可以深入「心理師的個人狀態」並視為重點,因為「心理師已身」是工具,是心理諮商或治療的基本價值。

1督導關係要有足夠安全感。

在足夠安全的關係裡,讓心理師正視自己的主觀反應,鼓勵他們討論那些不舒服或禁忌的情感(非常厭惡或過度喜歡的案主),能探索和暴露他們的動機、情緒、焦慮和弱點;承認心理師也有其需求,哪些需求是可接受的,而哪些則可能對心理過程不利;學會如何補償他們想助人的內在需求,但不被暗地影響。

2.鼓勵心理師坦然面對困難與錯誤,並從中進行研究受益。

這裡尤其指情緒的覺察,如哀悼、失望或挫折,當心理師發現自己並沒有想像的那麼糟時,就能重新啟動他的責任了。

3.協助對任何方向保持彈性。

沒有什麼是單一的,一方面協助案主理解外部症狀及問題解決,一方面協助案主對內探索與知識教育。要與案主在一起,而不是完全切割的「諮商室心理師」,出了諮商室就什麼也不是。

4.長期督導關係,是以身作則的學徒制。

為劃清角色功能,督導也許不做被督者的心理治療,然督導也是老師,不能只是指教,老師也要展示他的作品與能力,並在學生的半成品上給予意見,對「徒弟」是有責任的。

 

分類:心理師職場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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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仁廷心理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