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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義」是什麼?程序正義(英語:Procedural justice;也稱程序公正,又稱看得見的爭議)是指解決爭端和資源分配過程中的公平理念。意思是說政府在運用憲法所賦予權力(powers)判決之際,必須尊重憲法所保障的人民權利(rights)。

不過在薩利傳奇故事的背後,有個背景條件容易被忽略,薩利所處的環境,並不是調查會說了算,最終結果是在聽證會下才能決定,而雙方都能在那場域提出辯論及反駁,也有權力要求額外的證明或測試,換句話說,薩利是在程序正義的環境下,知其規則、訊息互通,知其所以、善用工具,他只要專注於如何提出抗辯即可。相對的,張月英的故事必須冗長,因為她的平反來自「無中生有」,什麼都要自己來,員警也不一定幫你,而這個法律、調查系統正要用自己信任的片面資訊,憑自己的邏輯將疑犯定案。

每一案件法官/陪審團或許有主觀判定,但客觀的程序正義卻勢必要遵守,在這樣條件下,任一方才能有中立的舞台,有自己的權利,為自己辯駁。若真的歸責了,也容易服氣。薩利很偉大,他救了155人,但平凡賣衣的張月英也是,在強調程序正義的社會裡,沒有人該有差別待遇。

「薩利機長」的圖片搜尋結果 圖片:網路

(一)事件

2009年1月15日,機長「薩利」駕駛全美航空1549號班機,從紐約飛往北卡羅來納州。起飛後不久,班機在約2,800英尺(約850米)處意外地遭鳥群襲擊,造成兩具引擎停擺。在極短的反應時間裡,薩利判斷塔台指引的機場都來不及,認為迫降在哈德遜河上才能讓所有人存活率最大(一般迫降河面幾乎是必死),但薩利認為夠寬,足以讓飛機降落。迫降地點離港口相當近,附近的船隻最快在不到 4 分鐘後投入救援,總計 7 艘渡輪投入營救,機長最後一個撤離,機上155名乘客及機組人員皆倖免於難。新聞界及公眾讚頌此事為奇蹟,薩利也被稱為英雄,事後薩利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不斷反複想像飛機撞到一座建築物。

(壹)事件

2007年9月秋日傍晚,一位七旬老婦在新北市中和區斑馬線上行走,遭一台輕型機車撞倒,該機車騎士並未停下協助救護,而是直接離開現場,路旁行人見狀報案,在員警到場後告知肇事車車牌是「DNX-211」。員警追查「DNX-211」的車主,找到平日使用這台機車的張月英。

張月英在新北市永和區黃昏市場擺攤,賣毛巾、襪子,他向員警、檢察官、法官反覆地說傍晚時分正是黃昏市場熱鬧時刻,她不可能放著生意不顧,離開店鋪騎車到案發現場去。

(二)調查

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事後介入調查,他們根據飛機通信尋址與報告系統(ACARS)的初步數據,顯示左引擎仍有動力,應還可滑行,另外也透過精密電腦測試,就算失去引擎,理論上仍有能力在其他機場降落。薩利意識到,委員們認為這起事故是駕駛員的疏失,若結果未變,將被究責並讓他的職業生涯劃下句點。

在調查期間(真實事件在調查上花了 15 個月),薩利回想他42年的飛行經驗及信念,如何度過每一次危機,他逐步找回自信與記憶,確認當時兩具引擎皆已停擺,且時間、速度及高度皆不允許他在任何機場安全著陸。他做的是正確決定。接下來,是如何說服NTSB及當天聽證會群眾相信:「人性因素」的判斷比電腦模擬更為關鍵。他漏夜找律師安排由真人駕駛員操作的模擬測試,並將結果傳到聽證會,那是他可以要求的權利。

(貳)調查

在張月英攤位旁的其他攤販,紛紛出庭作證,向法院說張月英那段時間每週三、五都在攤位上,風雨無阻(案發時間為週三)。然而,法院並不採信這些攤商友人的證詞。有罪判決引用張月英在2007年11月到2008年4月每週三的通聯記錄,發現在這些證人口中張月英風雨無阻的擺攤時刻,張月英通聯基地台位置所顯示她的通話地點,有時永和有時中和。因此,這些攤商友人所說的「月英擺攤,風雨無阻」並不實在,不足採為對張月英有利的證詞。

2011年張月英遭判過失傷害(拘役50天)、肇事逃逸(6月)有罪確定。兩罪刑都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 

「張月英 市場」的圖片搜尋結果 張月英圖片:網路新聞

(三)平反

聽證會上兩次模擬測試(一座機場一次)皆成功登陸,不過薩利不急不徐,起身辯駁這不夠真實,因為駕駛員提前得知他們將面臨的情況及接下來的迫降方案,且事前能多次練習及模擬(果然,是練習17次才成功),在現實中,駕駛員決定變換航程前一定會花時間來進行檢查。委員會同意,在模擬中扣除35秒的應變時間,結果兩座機場的模擬測試皆以墜毀作結。不久,委員會得到另一件證據,尋回的引擎零件分析也證實了薩利的說法,引擎的確在鳥擊後停擺。委員會做出了結論:薩利做出了正確的選擇,挽救了機上所有人的性命。

(參)平反

張月英申請重審,2011年至2014年間共6次,皆申請駁回。張月英不放棄,學法律、學書狀,這些年不斷在法院、檢察署、監察院穿梭,那些駁回、不受理也許讓她失望,但並沒有停止她的行動。
 在這些調查提告中,張月英取得了當初承辦員警曾經調取案發當日的通聯紀錄與基地台位置,顯示案發一小時前,張月英在永和擺攤位置處撥出電話。當承辦員警被問為何當初並未提出這項資料,他表示這次通聯在案發前一小時,不足以作為張月英案發的不在場證明,因此未移送給檢察署。但對張月英來說,當天通聯紀錄顯示案發前她的所在地在永和,正可證明案發時間,這天的張月英正在黃昏市場擺攤,如同其他日常週三一般。

2016年張月英第七次聲請再審。除了提出這份新的通聯紀錄外,張月英也向法院強調,永和中和兩處基地台與市場擺攤位置近在咫尺,縱然在這些星期三們,張月英的通話紀錄有時永和有時中和,也只是證明了她確實在市場附近。
這次法院調了案件全數卷宗,並向電信業者詢問,兩處基地台的涵蓋範圍是否都包括張月英擺攤的地方。電信業者回覆,兩處基地台的涵蓋範圍都包括了張月英的擺攤地點(張月英在攤位上使用行動電話,無需移動也可能時而中和,時而永和)。

法院也曾開庭訊問張月英,留下了這段對話:
「為何要聲請再審?」
「我沒有做的事情,為何要冤枉我,我打10年的官司就是希望還我清白,希望法院可以再審還我清白。」

再審開始審理後,一份塵封十年的證據終於現身:〈110勤務中心受理報案紀錄單〉,這是案發第一時間撥打電話報案的行人所留下的紀錄,報案人向勤務中心表示肇事車輛車牌為「DMX-211」,並非張月英所騎乘的DNX-211。基地台可以永、中和不分,車牌可不能MN不分。在這張紀錄單出現前,律師團也未預想有此可能性。
2017年5月31日,法院宣判無罪;10日後,檢察官未提上訴,張月英無罪確定。

(四)薩利機長(Chesley Sullenberger)是誰

薩利 1969年在科羅拉多州的美國空軍學院就讀,並在大一時首次登上軍用機洛克希德T33,1973年以『頂尖飛行員』、『最傑出的技術學員』等兩個稱號獲贈飛行技藝獎,並以理學士的學位畢業。

薩利之後從普渡大學獲得了工業與組織心理學的理科碩士學位,接著被空軍送到了許多基地,接受了「本科飛行員訓練」而駕駛了賽斯納 T-37和歷史上首架超音速噴氣式教練機諾斯羅普 T-38〈禽爪〉、駕駛 Y-38 進行戰鬥機引入訓練、駕駛 F-4 幽靈II戰鬥機。他隨後晉升為一名飛行編隊長和教官,軍階是上尉,他還有許多空軍頭銜和組織中領導職位,但最終因政治和經濟因素於 1980年離開,接著薩利來到太平洋西南航空任職,1988 年該航空公司被全美航空合併,他仍一直服務到 2010 年退休,其中 2009 年 1 月 15 號就生了 1549 號班機事故(後改編為電影《薩利機長》)。

「薩利機長」的圖片搜尋結果 真假薩利:網路圖

(肆)張月英是誰

張月英,一位尋常的中年婦女,如果沒有這場司法烏龍,阿英應該會繼續她在黃昏市場擺攤賣襪子的人生。

「我根本就沒去過那個地方,生活圈就不是在那裡。」,張月英完全無法理解自己為什麼無端被捲入這起肇事逃逸案件。不少人勸她還是花錢消災、賠錢了事算了。但她說:「我一生清清白白的,我的人生不允許有任何的污點!我沒撞他,我為什麼要賠錢?賠了就承認自己有做啊!」,從這一刻起,張月英決定不論花多少力氣都要為自己爭一個公道。

高中畢業後開始做家庭代工的張月英,邊做電繡邊進修,學過服裝設計也賣過自己設計的女裝,一場冤案,像是老天爺向她開了一個天大的玩笑。心神不寧,終日掛心官司的張月英無法再繼續市場擺攤的生意,她為官司奔波、苦讀法律,拼一口氣就是要為自己平反冤屈。只是,隻身對抗司法體制的張月英,回想起這場司法烏龍心中仍不平衡。一審無罪的張月英,對於二審判她有罪的法官,迄今仍無法釋懷。

「他才開一個準備程序庭就叫我去現場模擬,沒有任何證據就訂一個期日要我去做現場模擬,我不是犯罪行為人是要我模擬什麼?如果我當下被騙去模擬的話可能不只十年,可能十五、二十年都還沒法平反」,語調中難掩憤怒。
案件發生後張月英幾乎每天掉眼淚,「真的是很怨嘆啊!我常常凌晨三、四點都沒法睡,一個人坐在家門口」。由於不知道何時會收到法院的通知,每天早上張月英必須吃鎮定劑讓自己精神穩定,「不然我會一直走來走去,因為郵差都是這個時間來」,「因為我們那裡的郵差是騎野狼125,到現在聽到野狼的引擎聲我都會回頭看,以為是郵差又來送法院的掛號」。「從2011年有罪確定以來,我的安眠藥、鎮定劑沒停過」。當時,精神科醫師曾問張月英會不會有自殺念頭,她說:「我絕對不會自殺,我自殺冤案不能平反,法官也不會因為我的死而自責,還是照樣做他的官」。

於是張月英攻讀法律,不惜從台北搭客運夜車到高雄空中大學唸法政系法律組;她單槍匹馬上法庭為自己辯白、寫書狀,十年下來共聲請了11次非常上訴、8次再審。略窄的臥房裡昏暗的燈光,牆上整櫃整櫃的法律書籍、一台十吋筆記型電腦,張月英在這裡渡過了無數個和法律交戰的夜晚。

「我今年要考律師,我已經報名了,我不是要把律師當職業,而是刑事案件不是律師不能閱卷,如果我考上律師至少可以閱卷,才能保護我家人的權益」,張月英說。她現在不只唸法律,還修習社會學。張月英嬌小的身體滿載能量,學習力旺盛且不輕言放棄。如果沒有這股「不服輸」的韌性,實在很難想像小蝦米如何能夠對抗大鯨魚。
終於,張月英的「不服輸」讓她等到了2017年5月31日的無罪宣判,她決定在高雄空中大學修習更多專業領域,「因為一個學系就是一個專業嘛,希望我多點專業,這樣可以幫平冤會的忙」。張月英,告別市場擺攤的人生,「我已經在規劃做網拍,看能不能慢慢從網拍發展實體店面」。我們彷彿看見張月英用愉快的音調向顧客打招呼、穿梭在她經營的店面。

「張月英」的圖片搜尋結果 圖片:網路新聞

(五)(伍)程序正義:平反之路有何不同?

薩利是英雄,在創傷後仍能靠堅強的自我概念,回憶過去42年的飛行經驗來抗衡與思辯自己當下決定與委員會的後見之明孰是孰非,並在冷靜後找到讓眾人理解的方式:人性臨場反應。

不過在傳奇故事的背後,有個背景條件容易被忽略,薩利所處的環境,並不是調查會說了算,最終結果是在聽證會下才能決定,而雙方都能在那場域提出辯論及反駁,也有權力要求額外的證明或測試,換句話說,薩利是在程序正義的環境下,知其規則、訊息互通,知其所以、善用工具,他只要專注於如何提出抗辯即可。

「程序正義」是什麼?程序正義(英語:Procedural justice;也稱程序公正,又稱看得見的爭議)是指解決爭端和資源分配過程中的公平理念。意思是說政府在運用憲法所賦予權力(powers)判決之際,必須尊重憲法所保障的人民權利(rights)。

相對的,張月英的故事必須冗長,因為她的平反來自「無中生有」,什麼都要自己來,員警也不一定幫你,而這個法律、調查系統正要用自己信任的片面資訊,憑自己的邏輯將疑犯定案。(重大刑案甚至仍存在著刑求…可搜尋鄭性澤案的新聞與討論)

每一案件法官/陪審團或許有主觀判定(畢竟人性有弱點),但客觀的程序正義卻勢必要遵守,在這樣條件下,任一方才能有中立的舞台,有自己的權利,為自己辯駁。若真的歸責了,也容易服氣。

這兩個故事旨在提醒我們,社會何時成了急於究責、定罪的環境,尤其是網路世界,該有的程序正義(信念)都沒有,輕易地將一個人定罪,甚至動用肉搜等私型。

薩利受調查期間,其實媒體及公眾是支持的,他要面對的比較單純,事後也說這件奇蹟是所有人的功勞(包括救援隊、機組人員),而他只是「做好自己的工作」。薩利很偉大,他救了155人,但平凡賣衣的張月英也是,在強調程序正義的社會裡,沒有人該有差別待遇。

參考資料

◎張月英故事改編:「月英無罪」冤冤相報6..2017/7/10台灣冤獄平反協會。http://mailchi.mp/52f25670c29e/0sqmly44yp

◎薩利機長資料補充:http://jimfang1987.pixnet.net/ 薩利機長真實事件與電影改編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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