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諮商裡生命才能影響生命,卻也容易互相挫敗及傷害,心理師在關係裡被投射、出現反移情,被拒絕的挫折,要負諮商失敗之責,對心理師而言諮商從來都不美好。「失敗」指的是長期關係中的質變,在衝突未處理或未處理好的狀況下,諮商失敗的定義是:「質變。雙方都放棄了改變。」,多源於心理師自身的能力與經驗,也是本篇寫來自我反省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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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商從來都不美好

對心理師而言,諮商從來都不美好。

雖然心理師會傾聽、會同理、會正向鼓勵,然而也肩負一個不被喜愛的責任:「即是碰觸案主所不願、想逃避的陰影面,而那是改變必經之路」。諮商並不美好,面臨此刻常有衝突,而諮商關係的信任與品質是緩和衝突的軟墊,才能吸收衝擊力。(PS1:催眠似乎會繞過此衝突直碰核心。)

諮商最初幾次的試探,關係未定局前,決定權在案主手裡,案主拋出東西,靜觀其變,擷取他關心的資訊才決定是否和心理師共組戰線。太早進入關係的案主,只是表面信賴,能承受衝擊的關係之壁實未成立。

◎案主說:「以前很多人要幫我改,現在看看你會怎麼做…」

◎案主沈默、不回話,即使心理師想討論也很被動。

案主未入局,多源於他的時機未到。心理師不用急著證明自己與眾不同,氣急攻心的結果是大家都混亂。關係未定局前,心理師可以積極、主動佈局,然而別忘了,諮商成立的第一哩路「是案主要求助,並覺知這是他的需要與責任」,沒有這前提,關係之壁難以堅韌。當然案主可以選擇,如同看醫生,氣合度不夠,換一個合作對象就是(這部份可參看【諮商信念】『心理師與案主合不合的來』:初談時維持關係的神秘力量)。

諮商失敗:質變

「失敗」指的是長期關係中的質變。多源於心理師自身的能力與經驗,也是本篇寫來自我反省之處。

關係蜜月後,諮商進入改變期,如果不面對那個責任,儘管每次都說很多話也只是在空轉。從觸碰核心的最外層起,衝突便會發生,最基本的對抗是一方想改變,而一方不想改變(或者說只想「不付代價的改變」)。

在衝突未處理或未處理好的狀況下,諮商失敗的定義是:「質變。雙方都放棄了改變。」

當然,案主的放棄是重現舊有模式,然而心理師的放棄就需要自我反省與檢視,因為這才是心理專業與眾不同之處。底下是我的失敗經驗中整理出來的兩種型態:

1.案主的放棄引起心理師的放棄:

案主的放棄,指的是對自己責任的放棄,是種對改變的抗拒,以防衛機制展現,如:

(1)情緒的平板:

長久情緒壓抑產生的慣性模式,像一塊石頭投入深潭,會以「平淡」或「無反應」來抵抗新的資訊;另一種是情緒卡住,說不出來乾脆沈默不動,很容易被誤解為消極抗議。案主縮躲在此慣性中不抵抗,心理師也難以施力。

(2)抱怨:

案主表現出都是別人害的、都是別人先創造讓他不想動、不值得動的關係條件。EX「我想溝通啊,但老闆一天到晚都不給我時間啊…」或「他都這樣不在乎,我還要溝通嗎?!」案主憤怒又否認憤怒,逃避自身矛盾,也會被誤解。

(3)過於恐懼情緒:

抗拒改變壓力而引起的情緒反應,類似漫畫航海王中騙人布總是說:「我得了一種只要改變就會死的病。」,或說「我不敢這麼做,害怕會XXX」。因為恐懼而陷入過多想像導致不能動彈。

案主這三種心態在行動上都是掛零,當案主常這樣時,很容易會認為他不想改變。當心理師誤認這訊息,會被挑起反移情及挫敗感:「好哇,你放棄我也放棄,你不願意我也不願意。」,但這是一種怒氣/賭氣的反應,表面上心理師可能會說:「看你了,不勉強。」,其實內心逐漸放手放著爛,諮商關係也就逐漸變質了。

最終防線是案主是否持續來諮商,且花在諮商的代價是什麼,如果對方仍願意花時間及金錢繼續來,至少可指出此點進行探索,或運用此時此刻,將心理師內心的挫折與碰壁部份坦誠(EX我感覺挫敗,諮商沒有成效,為何你還願意來…),正確描述案主反應的慣性模式(EX你總是如何地拒絕我…),接著重新邀請案主參與改變的設計(EX那你覺得怎麼樣會比較好…)。若案主願意參與,把對方明確地拉進責任範圍,如果這樣仍繼續空轉,不妨考慮暫停諮商。

2.心理師反移情所引起的質變:

這比較複雜,心理師被挑起的反移情不只有憤怒,而是互動中案主的類型及整體反應勾起了心理師個人過去未被滿足、未被解決的議題,並重現在諮商關係裡。談話焦點換成處理心理師自己的東西。

有時候是心理師個人議題(EX他很像過去的我),有時候是心理師現實生活裡的不順遂,正在發生難以招架的課題,如家人之間、職場人際、親密孤獨或情緒議題,而與案主的互動可以滿足所缺、得到安撫(EX只有案主願意聽我講最近的委屈)。心理師的反移情如果案主收了,兩人互彌補生命中的缺憾,也就共謀演出了質變的諮商關係。這一段比較複雜,先不詳談。由移情/反移情共謀的質變關係並不會長久,往後也會再現更嚴重的問題,結果雙方受更重的傷。(PS2:吐嘈一下,好像只有心理學大師可以特例,EX榮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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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商失敗的反省

諮商關係的失敗,最糟糕的影響是關係斷裂與未解決的殘留情緒,對兩人都是傷害。上述只是簡單劃分,現實則有很多變化,要覺察也不容易,我工作多年仍常面臨關係中的質變,尤其是面對自己不足之處,更是不容易檢討與反思。有時我不自覺會怪案主,氣對方不夠努力,也很挫敗自己功能不彰,但情緒一過又覺得其實可以作更多,真的很有情緒時,我盡量緊抓一個防線:「我很有情緒,今天就談到此,但下週一定要繼續來。」,但不是百分百有效或記得做,實在是心理師的懊悔。

案主對諮商失敗也會反撲,近來民粹高漲,案主不願在諮商室裡談挫折而去投訴或網路宣洩,結果讓心理師的態度越趨保守。心理師不比醫師的社會條件,處理投訴的耗神耗心,實在是令人害怕的事。

從失敗經驗中我還希望拿捏「什麼是心理師的責任,而什麼是案主該負的責任」,若過於照顧案主會變成母性中心,拖著對方走,太過嚴厲則是父性中心,被誤解成條件交換的利益關係,若表現的過於旁觀,又實在不太像心理師(只是分析診斷,缺乏情感交流)。區分出心理師的責任,就責無旁貸調整自己,區分出案主的責任,則不必委屈自己死拖活拉。

學習之道,以身作則

讓反移情的出現變成學習,有幾個方式可以試試,與大家分享。

1.與督導討論:

誠實面對自己的陰影與未解決的議題。

所謂與案主一同成長的意思是,當反移情出現,也就是心理師再次自我探索之際。靜下心,誠實地覺察就夠,不能處理就轉介吧。

2.覺察及面對自己生活上的困境:

心理師並非僅在諮商室才秀專業,如果不在生活中自我實踐篤信的心理學理論,又如何教育案主「在諮商室裡的學習可以應用到現實」呢。很多心理議題都是藉生活困境顯現的,反移情也是,平時可能需要一套紀錄和反思練習的習慣,別只當個「週日上教堂的基督徒」。

3.生活不盡如意,自己的轉移之道:

不會有人真正地完整、成熟,換句話說,有些遺憾它就永遠是遺憾,有些缺陷就永遠是缺陷,成長是指看待/詮釋這些缺陷的角度換了,讓我們可以共處或提早轉移,案主如是,心理師也是。那面對這些缺憾,我們自己又怎麼做呢?從研究自己開始,只要不逃避,就比較不會落入反移情的運轉機制。

諮商從來都不美好,而是美妙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諮商裡生命才能影響生命,卻也容易互相挫敗及傷害,心理師在關係裡被投射、出現反移情,被拒絕的挫折,要負諮商失敗之責,對心理師而言諮商從來都不美好,但卻可以是一種美妙,親眼見證生命的轉變與成長,我覺得,這便是這助人關係/職業的意義。(PS3:好吧,這是我要滿足的個人陰影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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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仁廷心理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